DRG收付費改革通過按病種分組打包收付費的方式,將藥品、耗材、檢査和檢驗內化為醫療機構的成本,減少了按項目收費的弊端,有利於調動醫院和醫務人員降低成本和提升服務質量的積極性,同時以疾病診斷為核心,將醫院所有疾病按相似程度分為若幹組別進行管理,通過疾病間相互比較的衡量標準,實現績效管理。
DRG付費方式是當今國際住院費用支付方式改革的主流趨勢,它既是醫保支付管理工具,也是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工作,更是醫生醫療水平的量化工具。
實施DRG付費有哪些好處?
01
看病就醫費用更直觀更明了
DRG收付費實行“一口價”的收費政策,不會因為多服藥、多檢査增加醫療費用,出院時向患者提供本次住院的分類結算清單,就是本次住院的全部醫療費用,將患者本次住院的醫療費用,其他另外收費的耗材、特殊醫療服務以及臨床用血等項目分類體現出來,讓百姓看病就醫做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02
住院就醫藥品更有保障
DRG收付費改革後,醫務人員要嚴格遵守DRG臨床診療規範,除政策允許外,不得出現院外購藥、不合理使用藥品耗材等不規範診療行為。
03
不設醫保起付門檻
按原有項目收費模式,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要達到一定的起付門檻,醫保基金才按規定比例支付。在實行DRG收付費政策的醫院,參保人員發生的納入DRG收費管理的費用、可單獨收費的醫用耗材費用(在設定的最高支付限額以內),醫保按該組收費標準結算,不設起付線,由統籌基金和個人按規定比例分擔,超出部分由患者自付,減輕患者就醫負擔。
04
兼顧了患者多層次就醫需求
DRG收付費改革後,患者列入DRG收付費管理的費用和相應的醫保耗材,全額納入醫保費用累計範圍,符合原有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充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政策、醫療救助補助政策以及精準扶貧醫療疊加保險的醫療費用等政策待遇不變。
DRG收付費改革實施對象有哪些?
在試點醫院住院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患者及自費患者均納入DRG收付費實施範圍。
哪種情況不適用DRG收費管理範圍?
住院天數小於等於1天或者大於等於60天的病例;住院費用小於該DRG組收費標準1/3或者大於3倍的病例,患者因轉院中途退出治療,且住院時間少於48小時的病例;住院期間死亡的病例,退出DRG,仍執行原有的收費政策;
康複治療、中醫中治病例,以及選擇LDR家庭化分娩病例不納入DRG收費管理,仍執行原有的收費政策。